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富
(2011年7月5日)
同志们:
省局决定在珠海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会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工作会议,也是一个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的现场会议;同时还是一个总结表彰、经验交流的会议。刚才,伟风同志代表省局、代表党组就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作了一个工作报告,讲得很全面,总结工作客观、实际,分析问题透彻、清晰,安排工作细致、周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我都完全赞同。昨天下午,珠海、广州、深圳市及深圳市宝安区介绍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打非”专项行动、“大运会”安保工作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这些都体现了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并加以推广,希望大家会后能抓好贯彻落实。
由于工作关系,我过去经常要到全国各地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据我了解,相对于全国其他省市而言,广东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我来广东工作的这八个月,通过对21个地市的调查、研究,我认为对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对于广东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的发挥和履行,对于广东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对于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战线工作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队伍建设、装备建设、规章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着重抓好执法监察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执法监察体系。2005年,省编委一次性下达了1183名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编制,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的“一把手”都高配为同级副职。同时,在全省致力推进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赋予了乡镇(街道)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目前,全省1598个乡镇(街道)已经有154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委托执法,执法人员已达到了6705人,真正实现了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机构建设和委托执法,基本建立了省、市、县、镇四级执法监察体系,为全省执法监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着重抓好执法监察能力的提高,打造了一支富有战斗力的执法监察队伍。全省各级执法监察机构通过编印培训教材、举办业务培训班、召开工作研讨交流会、组织执法监察联合行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了执法监察工作水平,推动了执法监察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同时,不断加大执法装备建设的投入,近几年省局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安排了3000多万元,购买了执法车辆、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必要的执法监察装备,大大地提升了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装备的配备水平。各地也加大了执法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基层执法监察队伍履行职责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三是着重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树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权威。全省各地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主线,全方位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有效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共检查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01万个,331万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195万项,实施行政处罚3.98万次,实施经济处罚4亿多元,在经济处罚中,预防性处罚达到了2亿元,占处罚总额的48.66%。监督检查企业频次、查处隐患数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数额等多项指标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并一直排在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去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省执法监察队伍严格执法,认真履职,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践行科学发展理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结果,更凝聚着全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的辛勤汗水和智慧。在此,请允许我代表省局、代表局党组对受表彰的10个先进单位、21个先进个人以及全省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正确把握工作性质,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据初步统计,1-6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7032起,死亡2896人,受伤14661人,直接经济损失1832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0.1%、13%、16%和6.2%。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共发生47起,死亡19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2起、减少79人,分别下降91.9%和28.8%。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稳定较快发展的阶段;同时,又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技术装备水平总体还偏低,公共安全和企业安全投入总体还不足,安全保障水平总体还较低等长期积累的问题仍然存在,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没有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相吻合,反差还比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6月份,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更是接连发生,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6起,死亡76人,尤其是相继发生了“6·4”惠州道路交通事故和“6·17”番禺船舶燃爆事故两起多人伤亡的事故,形势非常严峻。当下,随着高温多雨季节到来,加上8月份深圳“大运会”召开在即,安全监管的任务非常繁重,压力更大。对此,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部门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毫不松懈地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防事故于未然,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即将到来的深圳“大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方面,要深刻认识执法监察的重要性、权威性和纪律性,充分发挥执法监察“拳头、尖刀”的作用。实践证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强化监管执法,就必须把执法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安全执法是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安全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安全执法关系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才能有效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真正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改变安全监管系统在社会上存在的“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形象,我们要以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为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只有强化执法监察,才能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才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才能有效提高和提升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幸福指数。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以保障辖区一方平安为己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执法监察“拳头、尖刀”的作用。同时,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是地方党政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手段,执法监察队伍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以及过硬的组织纪律。各地要切实加大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和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观念,引导执法监察人员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坚决摒弃“吃、拿、卡、要”,更不能放弃党性原则,失职渎职。执法监察人员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敢于说“关”、敢于叫“停”、敢于“亮剑”。
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六个关系,不断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效能。一是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是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是“矢”与“的”的关系,又是“面”与“背”的关系,是相互统一的。从宏观来看,执法是矢,服务是的,执法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大局;从微观来看,监督与服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面与背的关系。这就需要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执法工作的大方向,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需要在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做到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刚柔相济;又要热情服务,通情达理,和风细雨。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监管部门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一、两个部门单打独唱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不应该也不能唱“独角戏”,“包打天下”的做法会给我们的执法监察工作造成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实践证明,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执法合力,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用不同的法律来规范同一个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共同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才能做到有效监管,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各部门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是解决执法任务重、要求高与执法人员少、力量不足矛盾的有效手段。珠海市局通过“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较好地解决了安全监管部门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职责划分和协调考评机制。省局执法分局最近也着手研究、制订了《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实施办法》,拟于近期下发,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办法来切实指导各地有效开展严格执法、联合行动,加快从安全监管部门唱“独角戏”转变为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大合唱”。三是正确处理管辖与非管辖范围的关系。目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由于职责划分不清晰,造成监管缺位或者重复监管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实施大部制,如何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安全监管力度不被削弱亟待我们认真研究。6月4日,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保持安全监管机构的稳定并不断得到加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各地要根据已经变化的情况和实际监管工作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的职责和范围,严格按照职责范围依法监察,避免造成监管工作缺位、漏位和错位。管辖范围的划定过程中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报告或者举报的案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构或部门,受移送机构或部门有异议的,应该报请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予以明确,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跟踪、督促、落实。四是正确处理好执法主体与非执法主体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范围为生产经营单位,并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权力和义务,这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总纲。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正确判断执法主体是否正确,是不是我们该管的、要管的、能管的,防止执法主体错位,避免“越俎代庖”。五是正确处理内部分工与整体联动的关系。安全监管部门本质属性就是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安全监管局就是一个执法局。所以要特别处理好执法监察机构与内部业务部门的关系。只有内部分工明确,合理划分职责,才能避免交叉重复,提高执法的效率。同时,部门之间也要注重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用,做到在“监管中注意执法、在执法中体现监管”。六是正确处理创新执法与传统执法的关系。近年来,我省在全力推进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和开展“说理式执法”等方面有了重大进展,这些就是随着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适应形势变化的良好尝试,是解决执法力量不足与执法任务日趋繁重这个长期存在的矛盾的有效方法。执法工作没有永恒不变的模式,唯有不断地创新改革,与时俱进,安全监管事业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各地要善于总结分析,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为全省执法监察工作创造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继续深化“打非”行动,强力保障“平安大运”,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上新台阶
再过不到40天,“大运会”将在深圳开幕。这是继去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后,我省承办的又一举世瞩目的体育盛事,能否成功举办,备受国内外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运会”的筹办工作,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先后三次亲临广东指导工作。省委、省政府把办好“大运会”作为全省的一项重大的任务来抓。汪洋书记和华华省长多次亲临场馆现场指导、协调、部署筹办工作。5月26日,佟星副省长又在全省“迎大运保安全”工作会议上对“大运会”安保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目前,按照工作部署,省政府已组织8个督察组在各个地市进行专项督促。虽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总体部署,“打非”专项行动已接近尾声,大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丝毫不能放松,“打非”的行动还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一直持续到年底。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要统一思想,把做好“大运会”期间的执法监察工作当作是对自身执法能力的检验,要克服懈怠、厌战情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单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打好“平安大运”的攻坚战。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确实抓好“迎大运保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去年,我省成功举办了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实现了“平安亚运”的目标,为我们办好深圳“大运会”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各地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大运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亚运安全”的标准抓好“大运安全”工作,重点突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执法打击,确保“大运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局也将在7月份组织专门的力量对于深圳大运会安全涉及的场馆和临近设施进行专门的检查。同时,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大运安保工作,不单单是承办赛事的深圳市一个地区的事情,而是全省的共同任务。省政府在深圳召开会议之所以请各个地市的分管市长、安监局长都参加会议,其根本用意就在于要举全省之力,保深圳大运安全。各地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管理的职责,确保一方平安,强化监管、强化执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深圳大运安保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从去年保障“平安亚运”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来看,我们重点突出抓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的执法监察,开展了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因此,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部门要对照我省开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分析梳理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在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也可以包括国务院确定今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年所确定的八个领域作为重点行业(领域)。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中,要坚决做到国务院确定的“四个一律”。针对近期几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贯彻省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总结,彻查严处,切实加强对事故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三,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平安大运”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大运安保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是海内外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科普知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咨询等活动,特别要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运安保工作,努力形成“平安大运”的强大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
第四,注重总结提升,着力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要针对“打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认真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到位的,该停的要坚决停,该关的要坚决关,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认真执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刚才伟风同志讲到的佛山市局在“执法警示周”期间,曝光世界500强所属企业抗拒执法行为的做法和惠州市局对TCL集团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这些就做得非常好,起到了执法警示的作用,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工作,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水平
信息化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工作,对于规范执法流程、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目前,我省有相当一部分市正在积极探索和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珠海市在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就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珠海市成功建立了适合当地监管实际的“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监管系统,提升了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珠海“一体系三平台”不仅仅是执法监察的信息化,而是全方位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搭建了一个政企互动、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的“大安全、大管理”信息平台,也提高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该系统的研制和使用具有开创性,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没有途径的问题,解决了政府部门安全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解决了部门监管与综合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解决了安全考核责任制量化不完善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近年来,省局把信息化建设作为落实执法监察能力保障工程的突破口,将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这次在珠海开会推广,着眼的不仅仅是执法监察,而是从全局出发,全面发展。各地要把握有利时机,学习珠海的建设经验和做法,积极主动应用省局开发的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本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正如华华省长在今年2月21日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上所讲,“安全生产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难”。各地要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来抓。珠海建设“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是局主要领导对破解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较深层次的思考,局班子认识统一,对信息化工作具有相当的敏锐性,抓住机遇,广采众长,组织专门班子不断攻关,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地要学习珠海信息化建设的经验,逐步探讨研发适合本地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二要提高应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目前,省局开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软件已基本开发完成。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应用省局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的思想认识,敢于实践、勇于尝试,全力配合省局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并在实践中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建成后的运行管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省里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远远不足,各地一方面要把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到“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执法监察能力保障工程中。另一方面各地要派出精兵强将、业务骨干配合好省局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的推广。同时,在建设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也要统筹考虑、通盘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最后再强调一点,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及其执法监察工作,都务必要处理好与相关安全监管业务机构、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基本属性为行政执法。因此,我们各级安全监管就必须内部统一、上下一致,形成合力,要注意处理好专案、个案与安全监管整体的关系,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到重点突破,带动和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全面执法工作,切忌出现“两张皮”和推诿等现象。
同志们,深圳“大运会”召开在即,做好“大运会”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平安大运”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7月13日上午,省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近期几起典型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对我省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特别是“大运会”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同时也要对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作出部署。全省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振奋精神,真抓实干;要按照本次会议的具体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职责,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打好“平安大运”攻坚战,为“大运会”成功举办保驾护航,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保障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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