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运会水上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广东海事局成立了大运会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梁建伟局长任组长,并在领导小组专设大运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在大运办内设水上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船舶管控与防污、助航保障、新闻宣传和后勤保障等五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落实,为大运会水上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配合做好深圳大运会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2011年3月2日,广东海事局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及应急保障前期工作。同时,组织制定了《关于做好深圳大运会广东海事局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实施方案》,明确了做好大运会水上安保和应急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
(三)及早动员部署。2011年4月8日,广东海事局召开2011年第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并在会上对深圳大运会水上安保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一是要充分借鉴广州亚运安保工作的成功经验,认真做好外围船舶管控工作。二是要力争比赛期间辖区不发生重大水上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为大运会举办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三是要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妥善处置。四是要做好相关人员和水上物资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指导辖区航运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主动走访沟通。2011年3月22日,广东海事局黄军根副局长带领船舶处、通航处、海事公安局有关人员,主动走访省“三会”安保办,汇报广东海事局就深圳大运会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所做的有关前期工作情况,并就安保职责、经费保障、信息共享等双方关心的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随后,又主动走访了深圳海事局,商讨水上赛事有关航标设置和海域扫测事宜。
(五)签署合作备忘录。2011年4月22日,在深圳海事局的推动主导下,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深圳海事局在深圳共同签署了《携手共建“平安大运”环深水上安保圈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华南片区各海事管理机构将发挥系统优势,开展联动执法,携手大运安全,同时也标志着海事部门这里打造大运会“环深”水上安保圈构建工作的正式启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深圳大运会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和省“三会”安保工作协调小组《深圳世界大运会环粤环深安保圈工作方案》的要求,于5月底前,进一步细化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二)配合做好“环深”水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按照省“三会”安保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水上安保需要,科学设置“环深”水路安全检查站点,合理配备水路运输检查所需的船艇、车辆、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装备、人员配备,积极配合做好水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三)配合打造“环深”水上安保圈。按照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打造“环深”水上安保圈,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工作机制,协助做好周边管控区、外围管控区的水上交通管控、船舶专项安全检查、船舶信息报备等工作。
(四)做好水上赛事专用航标设置和海域扫测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有关单位的需要,结合大运会水上赛事的实际情况,做好水上赛事专用航标设置和海域扫测工作,必要时还可按需要绘制大运会专用海图。
(五)开展水上通航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拟从7月份开始,联合深圳海事局、香港海事处开展赛区周边及外围水域通航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净化水域通航环境和整顿通航秩序。
(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演习。6至7月份,组织对各单位各项筹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分类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磨合水上交通安全管控与应急保障工作机制,锻炼队伍,查找问题,整改隐患。
(七)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保障实战工作。8月份,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管控与应急保障工作总体方案和各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大运会安全、顺利举行。
(八)协助做好帆船赛水上安全管控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三会”安保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协助深圳海事局做好帆船赛周边管控区的水上安全管控工作,保障帆船赛的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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