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迎大运保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杨富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并结合实际,就加强深圳大运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
一、正确判断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主要体现出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明显。1-4月,全省各类事故死亡1961人,同比下降11.5%,为实现全年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目标开好局。二是较大以上事故下降幅度较大。1-4月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0起,死亡119人,同比减少18起、减少死亡95人,分别下降37.5%和44.4%。三是控制指标进展情况总体良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分别占年度控制指标的28.3%和27.3%,均在有效控制之内。四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下降。1-4月份,全省工矿商贸业发生事故75起,死亡73人,同比分别下降48.3%和48.2%;道路交通事故8266起,死亡1793人,同比分别下降11.3%和8%;水上交通事故14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22.2%和57.1%;渔业船舶事故8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下降78.9%和63%。
在看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事故发生频次过高,事故总量同比仍呈上升趋势,4月份事故反弹明显。1-4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1823起,事故起数同比上升8.2%,尤其是4月份,全省共发生事故3061起,死亡554人,受伤2672人,环比分别上升41.01%、50.5%和49.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275起,死亡524人,环比分别上升42.0%和56.9%;火灾事故760起,死亡7人,环比分别上升41%和40%。4月份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5人,环比多2起,多死亡10人,分别上升40%和66.7%,新增的7起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仍多发频发。1-4月,全省发生火灾事故3442起,死亡57人,同比分别上升146.7%和9.6%。在全省已发生的30起较大事故中,有22起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3.3%和71.4%;火灾、工矿商贸、渔业船舶等3个行业(领域)均有较大事故发生,分别为4起、2起、2起。随着夏季高温多雨到来,尤其是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深圳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工作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对此,我们应保持高度警惕,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毫不松懈地强化安全监管,切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防事故于未然,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即将举行的大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等一下,佟省长将会就大运会前后全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作全面部署,请大家共同贯彻落实好。这里,我提五点建议:
(一)认真学习借鉴广州亚运会经验,以“亚运安全”的标准抓好“大运安全”工作。广州亚运会之前,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涉亚”场馆以及周边地区的企业坚持严查严管,成效明显,值得借鉴。对此,建议深圳市各级政府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一定坚持以“涉大”为重点,全面加强“涉大”场馆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督查“涉大”场所施工安全,督促“涉大”场馆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对竞赛场馆、运动员驻地、媒体中心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检查,对“涉大”场所200米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以及供电、供气、供油等重点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排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全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坚持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任务,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消防安全要重点对深圳数量众多的疏散通道狭窄,消防设施缺乏、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城中村、黑网吧、“三合一”、“六小”场所等采取严厉措施,及时责成责任单位予以整改;对人员密集型、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三合一”和“六小”场所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加大巡查的频度和密度,落实责任,严格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目前,深圳与全省一样,机动车保有量大,道路改造施工紧锣密鼓,再加上大运会期间的限行措施,道路交通“保畅通、保安全”的压力非常巨大。同时,大运会水上赛事也给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带来挑战。对此,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港口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深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尤其加强地铁工程、大运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防范高坠、坍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以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手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各司其职,严格执法。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各地安委办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针对大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相关实施意见(粤府〔2010〕147号)精神,特别是重点督促“大运会”场馆周边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促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自主管理机制。此外,要进一步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7月份省安委办将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并对工作不力的辖区和部门实行问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留盲点、不存死角。
(五)发动群众,动员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安全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市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挥社区的功能作用,开展安全排查活动,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并消除存在的各类隐患。同时,借鉴北京奥运会和广州亚运会的经验做法,把群众调动起来,动员社区群众参与安全保障,实行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三、切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大运会期间重特大危化品事故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三会”安保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世界大运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大运会期间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是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尤其是深圳市要把大运会场馆周边2000米半径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列为检查重点,确保场馆周边企业无重大隐患问题。要组织对涉及危险工艺装置企业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还未开展改造或改造后未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企业,应一律停止生产和使用。与此同时,要继续大力推进加油站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6月底前,深圳市大运会场馆周边500米半径范围的加油站必须完成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和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此外,要抓紧落实已纳入各级政府搬迁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凡纳入深圳市、区两级政府搬迁计划且处于场馆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6月底前未能完成搬迁的,大运会期间应一律停止生产和使用。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涉及剧毒、易制毒等重点监控品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剧毒、易制毒和罐装成品油等重点产品各地和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各类成品油油库、化工原料储存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大型储罐安全有效性,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严肃认真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各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并切实加强证后的日常监管。对规模小、安全保障能力低、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坚决依法关闭取缔。二是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主动协调配合督促公安、交通、铁路、海事等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协防联控机制,切实加强大运会期间全省尤其是深圳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定时间、定路线”制度,加大对危运车辆超载、超限和瞒报、谎报货物名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协调、督促公安部门,严格实施剧毒化学品使用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运证管理,严格审查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条件,如实登记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存量和用途,防止被盗和丢失,危及社会安全。此外,积极推进全省特别是深圳市自来水生产和污水处理单位积极采用次氯酸钠等替代液氯消毒处理技术,减少液氯运输、储存和使用量。深圳市大运会场馆周边自来水生产和污水处理单位应在6月底以前全面淘汰高风险的液氯消毒处理。三是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批发企业的储存仓库和零售店面的备货库房的安全条件进行重点治理,严肃查处超范围、超品种、超储量等违规经营、储存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行严格的烟花爆竹购销进出库登记管理制度。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消除“三非”和“三违”现象。对运会场馆周边2000米半径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凡是存在隐患问题未落实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应一律采取停产整顿的强制措施。同时,要会同并督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行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防止“私炮”生产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五是要切实加强和落实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要加强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和救援基地建设。重点建立起粤东、珠江东岸、珠江西岸、粤西北、粤西南等5大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体系,推动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湛江、茂名、韶关、揭阳8大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要加强和做好大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切实加强大会期间特殊时段的值班值守,加强事故报告,保证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流转。要从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设施、应急装备的配备、应急演练的实施等方面,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的检查,指导企业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运会安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密切合作,坚决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和决议,坚决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为深圳大运会实现“不一样的精彩,一样的安全”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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