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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安全监管理 为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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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55 我要评论(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安全监管理 为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而努力--党组书记、局长杨富在2011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而努力 ----在2011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安全生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安全监管理 为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而努力--党组书记、局长杨富在2011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为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而努力

----在2011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杨富

(2011.4.29)

同志们:

今天在此召开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总结2010年度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1年度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刚才,局党组与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分别签订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密工作责任书和计划生育责任书,接下来各处室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到实处。健生同志传达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家要认真领会,正确把握,注重抓好贯彻落实。“创先争优促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内在的联系,既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机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转变作风,减少发文和开会,根据省委、省直工委的部署,省局将这一主题活动与本次会议结合起来,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组织推进。今年3月份,省局已制订下发了“创先争优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大家认真组织落实。

下面,根据省局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我对2010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简要的回顾总结,并就2011年工作做出部署: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

2010年,我省安全监管系统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部署和安全监管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抓落实促发展、提高执行力,成效明显,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2010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7083起,死亡6956人,受伤36739人,直接经济损失41082.2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8%、7.2%和8.1%。特别是多年来事故多发的火灾、道路交通、铁路路外领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持事故下降趋势。全年重点抓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党风政风进一步改善。一年来,注重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通过强化机关和直属、挂靠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结合“七一”评先、年终考核、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安排,以及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提高执行力”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工作作风、廉洁从政方面的自我批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工作,明确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向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机关转变,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保持了稳步提升。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深入落实。全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狠抓了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更好地解决源头预防腐败问题。省局向全系统发出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出现滥用职权、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失误、管理监督不力和对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五大类行为将被问责。各地市积极采取措施,涌现出一些好的做法,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珠海市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组,对各科室党风廉政任务分解工作进行督促落实。韶关市局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都签订了《韶关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各级监督。潮州市局突出抓制度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连续7年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在2010年全市48个工作部门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量化考评中,获得第9名的成绩,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此外,2010年,全省系统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成效明显。围绕《中共广东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抓了三项工作。第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地方领导“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晋升、提拔的条件之一,推动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梅州市“一岗双责”试点工作成效明显,2010年,该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176人,同比下降15%,是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指标控制最好的市。揭阳市抓落实行动迅速,目前已起草了《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二,加强事故管理,严肃事故查处。2010年发生的3起重大事故,均已报省政府批复结案。我省自2006年来已经结案的9起重特大事故中,共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9人,纪律处分94人,行政处罚14项,相关处理基本都得到了落实。第三,加大依法行政力度。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立改废工作,清理出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认真界定执法职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此外,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大力“打非治违”。2010年全省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7.5万个、87.2万次,查处事故隐患60.9万项,隐患整改率97.9%,同比分别增长15.9%、16.57%、38.2%、1.3%。

(三)四个重点环节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迈出新步伐。一是实施行政许可“简政放权”。从2010年3月1日起,省局将5000多家成品油经营许可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正式下放给地市级安全监管局实施。二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省局全年新制定制度9个、规范性文件19个,进一步规范了财、物管理、干部任免、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安全检查、安全中介机构管理、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贯穿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佛山、惠州、江门、湛江、汕头市局等都相继规范了一批制度。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用人权、用财权正确使用。省局在干部任免、调配、考察、党组讨论四个方面,出台了配套文件,对干部任免程序、纪律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四是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问题。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有关规定,组织干部对子女出国定居、本人出国(境)、个人资产等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

(四)行风评议和“民声热线”工作中群众投诉热点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一年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其“回头查”活动,“民声热线”直播上线等各类行风建设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行风监督,改进行业风气。省局对行评中发现的59种群众和行评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民声热线”节目上线过程中接收到的27宗群众投诉进行了受理、反馈和整改,整改率达100%,办理率100%,加快了建立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步伐。我省有关地市局也在当地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也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总体成效较好。广州市局有四项工作受到市政府纠风办表扬。

一年来,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成效明显。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党务、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全体安全监管干部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我省安全监管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参差不齐。有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没有足够的认识,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不强,不善于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个别同志错误理解、片面接受近年来系统内部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落马”的教训,满足现状,甘于平庸,不敢坚持原则,不能大胆履行职责,无意于推动本辖区安全生产生产工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出现被动局面,一些事故多发频发。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行力较差问题。有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建设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存在工作定位不够明确,工作重心不够突出,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整合不足等问题。这些现象反映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反腐倡廉呈现出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全系统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2011年主要工作部署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我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三项建设”、“三项行动”顺利实施,使安全监管成果更好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福祉,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以及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当前的重点,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2010年11月中央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并紧紧围绕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抓好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政治生活的大事,抓好反腐倡廉也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观念,落实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通过落实责任制,推进党的建设,从而保障业务建设。二要明确分工。结合省局原有廉政建设分工,认真抓好《广东省安全监管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分工意见》、《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落实反腐倡廉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责任分工上作进一步明确: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是责任主体各司其职。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分工范围内各司其职,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分工抓,坚持“一岗双责”。省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主体,负责落实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各主体的正、副职分别对管辖主体的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三是省局原已有廉政建设具体责任分工的,按原分工执行。具体到目前来说,执行好以下分工:第一,省局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仍按原分工,由安全生产协调处牵头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处室落实。要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进一步规范我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预防,减少事故腐败,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事故原因分析,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完善预防事故腐败的措施,防患于未然。第二,涉及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的其它具体责任分工,按《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落实反腐倡廉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的实施方案》落实。第三,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中介组织等行政审批的规范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执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网上审批等工作,依照本局历年来例行分工执行。在主办上,立足业务处室;机关党办要加强对外协调和督促检查;派驻监察室要加强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三要强化责任。要杜绝推诿扯皮、资源浪费等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疏于监督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形的,要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着力抓好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状态良好

用权受监督,是古今中外的共识,也是被历史证明的定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局当前要注重抓好八个方面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是增强重点隐患治理的透明度,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方面,建立隐患基本情况责任档案,做到隐患分布有底数、治理人员有责任、治理工作有记录、治理进展有警示、治理结束有销号。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问题治理工作的意见》。重大危险源方面,要深入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电子监管,促进行政管理创新,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依法审批,推动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继续按照“合法科学、规范效能、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的原则,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研究有关业务审批权下放工作,简化审批环节,提升行政效能。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工作,确保资金分配方向科学、合理,真正有利于政府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消除安全隐患;联合省财厅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检验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调整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

四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要求,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大力压缩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空间,把依法开展执法监察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第31号令《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杜绝倚轻倚重、办人情案的现象。加强对全省安全执法监察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及由此引起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规范中介组织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防止市场中介组织利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到“两个不挂”,即机构不挂靠,干部不挂职;“三个分开”,即业务分开、经济分开、场所分开。规范中介组织行业管理,严格市场中介组织准入;强化中介组织及其职业人员资质审查和管理;严把企业年检关,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同时,要依法促进中介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

六是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贯彻执行省局干部管理四个暂行规定。探索改革干部推荐、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提高选人和用人公信度。建立完善干部轮岗制度,对重要岗位、敏感岗位实施干部轮岗,健全完善监督措施,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七是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问题。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是加快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加大对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工队伍和制度建设以及经营管理目标和职工工资福利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运行机制。围绕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种突出问题和矛盾,加大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力度,研究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联合机制,实现执法行为联动。继续推进委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做到严格执法,以理服人。四是督促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重点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

(四)关注民生办实事,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要回应群众关切,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广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受理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办理率100%;同时不断提高办件的群众满意率。一是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考核奖惩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出台和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下一步要制定的幸福广东评价体系,督促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二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落实。严厉查处重特大事故事故背后涉及的失职渎职、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要深挖细查,从严惩处并追究责任。健全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备案制度,建立并落实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防止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出现事故原因不查明、调查结果不公正、处理不严格情况。三是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建立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加大初核初查和立案调查力度,对实名举报进行认真核查,认真回应民声热线网站的举报信访。

(五)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改革创新,确保工作质量有新提高

省局各处室(分局、中心)和各地市局要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结合安全监管业务实际,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一是加强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涉及审批、项目、资金、人事、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不能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抓好落实,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是推行阳光政务,强化党务、政务“两公开”,增强关键环节工作透明度。近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这是我党关于党务公开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有关要求,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知情权、监督权,预防腐败发生。领导干部要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习惯。要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抓好四个方面情况的公开:第一,及时公开党的建设重要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先进人物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第二,及时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思路措施,等情况。第三,适时公开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诉求落实情况。第四,及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执法有关制度、程序、时限、进展等情况,确保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在阳光下进行,防止腐败滋生。

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省局人事处要根据我局的“三定”方案,指导各处室(分局、中心)制订岗位职责,并做好综合汇总和审定工作;各处室(分局、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带领本部门的干部职工,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逐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查出各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预防的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各项有关制度;机关党办要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汇总工作,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工作进度;派驻局的纪检监察室要配合做好指导和督促。各处室(分局、中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于今年10底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机关党办。

(六)认真开展廉政勤政“创先争优”活动,确保队伍建设再上台阶

一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和廉政意识,提高预防腐败能力。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引导干部自觉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争当安全生产工作的忠诚卫士。二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促发展”活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按照国家总局、广东省委和省直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促发展”活动的要求,结合“七一”评先、年终考核、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安排,做好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工作;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的挖掘,激发党员干部在廉政勤政方面创先争优的热情,引导大家向典型学习;在评议的基础上,落实整改;评议与整改的结果要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继续运用外送委培、短期轮训、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监察业务培训,加快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行家里手,引导大家自觉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思考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破解安全发展难题,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在安全监管实践之中。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省纪委、省监察厅今年将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暗访力度,我们要在近两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风行风风长效机制建设,把好的作风和做法加以巩固、发展。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加大决策监督力度。要加快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单位内部还要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公务用车规范治理;要进一步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干部职工要提倡扎实做事,诚实做人,朴实做官,养成开拓进取、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作风,向社会展示安全监管队伍的高尚形象。

同志们,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需要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每一位公务员、每一位领导干部,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长抓不懈。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升新水平,以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保障和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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