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佟星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0:56 我要评论( )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精神,通报各地贯彻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我省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并对第二季度安全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精神,通报各地贯彻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我省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并对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刚才,省公安厅邱瑞颐同志就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了专题发言;省安监局杨富同志传达了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都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希望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它摆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来抓。汪洋书记、华华省长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部署。“十一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指标均呈较大幅度下降,其中死亡人数五年年均降幅达10%左右,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势头,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谋划布局“十二五”的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就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华华省长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对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结合实际部署推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7977起,死亡1262人,受伤6395人,直接经济损失8249.5万元,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8.5%、20.6%和9.2%。全省大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为“两节”、“两会”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丝毫乐观和松懈。尤其是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多发频发,反弹势头明显。从1月1日到3月25日,全省发生较大事故21起、死亡87 人。从地区分布看,广州、湛江、揭阳、梅州、河源各发生2起,韶关、汕头、佛山、江门、茂名、阳江、肇庆、东莞、云浮各发生1起。从行业领域分布看,13起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1.9%和60.9%;火灾、工矿商贸、渔业船舶等3个行业(领域)也均有较大事故发生。接连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不仅暴露出这些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同时也给我们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还面临诸多挑战,“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仍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和良好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热切期盼。针对我国近期重大事故多发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批示“要特别重视防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张德江副总理批示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我省已进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新阶段,安全生产既是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转型升级的基本保障,也是建设幸福广东、改善民生福祉的迫切需要。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继续加温鼓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把握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贯彻好这次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及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当务之急就是要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为“十二五”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体来说,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经省委同意后将颁发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将落实省委、省政府这一重要部署与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今年的重点工作就是以贯彻落实即将下发的《意见》为抓手,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要严格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多次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逐年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同时高度重视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力量保持相对稳定并不断加强。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抓好“三深化”、“三推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深化专项整治,推进科技进步、推进安全达标、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三深化”、“三推进”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重点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一方面,要明确打击重点,持续打击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治力度,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同时,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大事故防范力度,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公安、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安委会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清明将至,要特别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运输等的监管,以及加大“私炮”打击力度,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同时,要结合“五一”假期出游高峰和春夏之交天气转暖、汛期临近,及早做好旅游景点、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高温雨季来临前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未雨绸缪、提前防范。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事故查处。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对非法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事故,要实行跟踪挂牌督办。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三)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手段,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全面组织企业特别是工贸以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一是要选准突破口,力求创建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地区。要选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的工贸、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地区开展试点,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经验。二是要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考评体系,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奠定基础。三是要加强政策引导,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与企业信用评级、授信、授荣、上市结合起来,调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保障。

(四)精心组织第十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为着眼点,提早筹备,认真组织好第十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方面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另一方面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不断加大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领导的安全法规培训,加大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三、以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坚决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道路客运车辆及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长,运输网络覆盖范围日益扩展,道路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目前,我国仍处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期,诱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依然较多。特别是近期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道路客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也同样呈易发多发之势,近年来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近九成。2010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480起,死亡6223人,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6976人的89.2%。其中道路客运事故多为较大以上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今年以来,至3月27日,我省已发生1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5起涉及营运客车,造成25人死亡,分别占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5.7%和43.9%,特别是阳江沈海高速“2?21”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后果严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等问题。根据国家三部委的联合部署,针对我省客运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并以此为突破口,坚决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认真组织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为主题专项检查。以地方为单位,各地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重点检查各客运场站、客运企业驾驶人管理、车辆管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排查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尚未落实处理的客运车辆所属企业,严格落实处理措施,并向各运输企业和社会公布,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开展宣教行动,组织辖区内的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责任人座谈,督促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客运企业驾驶人开展集中宣教活动,督促驾驶人遵章守法、安全驾驶。

(二)建立健全客运市场机制。要建立并实施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客运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机制、隐患突出企业退出机制。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客运企业,要限制其客运线路直至使其退出客运市场。对违法行为多、职业道德低下、记分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所属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并建立“黑名单库”,在一定期限内使其不能进入客运市场。

(三)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强化国省道路、高速公路的巡逻管控,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失管、不失控,严厉查处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抄告车辆所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路面管控,严查中短途客运班车超员、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客运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重特大交通事故隐患。

(四)严格落实客运企业GPS动态监管措施。制定客运企业GPS动态监管工作规范,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装置情况做为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着力解决当前企业不严格落实实时监控措施,监控平台发挥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五)加强检查督导和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省安委办牵头,组织省交通厅、安监局、公安厅、监察厅等部门,对各地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工作措施不落实的,督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改。对今年发生的涉及客运车辆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督促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处理责任人。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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