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省局决定于近期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地区
此次检查,省局组织专家主要赴常州市、南通市、淮安市进行抽查。其他各市结合工作安排自行组织检查。
二、检查时间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检查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检查每个市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天。
三、检查主要内容
1、《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试行)》(苏安监规〔2014〕1号)执行情况;
2、《江苏省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4〕2号)实施情况。
四、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主要查阅监管部门相关管理台账、抽查检测和评价报告,并深入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就有关问题进行质询。
每个市抽查6-10个今年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含现状评价、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各2份以上,从管理档案中抽取),20家以上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企业今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请当地安监局提供),从中抽查和核实3-5家企业现场情况。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市安监局抓紧汇总今年以来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企业名单,以供抽查。
2、检查组认为检测报告和评价报告需要溯源的,将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该项目全套原始记录单、资料、数据和图谱,以便核实。
3、检查组对企业和机构存在问题,视情形予以通报或警告。今后对机构再次发生类似情节的,提请资质管理部门暂停或吊销相关资质。
联系人:储剑波,联系电话:025-83332433。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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