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监函〔2014〕35 号
各有关市,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安排,为摸清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材加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2014年专项治理行业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及治理方案,省局近期将组成调研组,赴部分地区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4年4月上中旬。每组调研时间不低于5天。
二、调研分工
(一)第一调研组
组 长:省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奇晓
成 员: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副处长陈 松
省安监局安监三处1人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2人
调研地区:荆州市、宜昌市。
调研内容:重点调研危险化学品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二)第二调研组
组 长:省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处长赵树祥
成 员:省安监局安监一处1人
武汉中钢安环院2人
调研地区:黄石市、荆门市
调研内容:重点调研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三)第三调研组
组 长: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监察专员祝国庆
成 员: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副调研员黄敏锐
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2人
调研地区:十堰市、随州市
调研内容:重点调研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三、调研要求
(一)科学选取企业。各调研组选取调研的企业要突出行业特点,要体现行业内不同企业类型及规模,切实具有行业代表性。每个行业调研企业数量不少于8家。
(二)注重协调配合。相关地区安监部门要认真做好调研配合工作,按照调研组要求,科学选定调研企业。各参与调研的技术服务机构,要结合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编写情况,合理选派技术骨干参加调研。
(三)确保调研质量。各调研组要精心准备,合理安排,认真开展调研,切实摸清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真实情况,找出行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形成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确保调研质量。
(四)加强廉洁自律。调研期间,各调研组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各调研组调研报告4月底前交省局职业健康处。各参与调研的技术服务机构要结合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治理指导意见的编写工作。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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