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安监健函〔2014〕140号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近期,我省发生一起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井下作业工人群体性矽肺病事件。经专家初步分析认为,引发矽肺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矿山建设时期,未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开采过程中,通风防尘措施不到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2012年前未按规定对接触矽尘工人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事件暴露出一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矽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检查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矽尘等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核查企业2012年以来新诊断职业病情况。
二、检查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检查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否按规定完成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阶段性任务。
三、加强对外包工程职业病防治以及接触矽尘等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个体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五、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不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不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按规定报告新诊断职业病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情况请于7月10日前与上半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一道报告我局职业健康处。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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