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安监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64号)和《2013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市安监局将从11月11日起,对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有关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1月11日-12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一)调整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充实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情况。
(二)加强职业危害重点企业的防尘、防毒专项整治,职业危害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率达80%以上情况。
(三)深化与扩大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每个区县(自治县)创建2家以上市级、5-8家区县级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情况。
(四)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监发〔2013〕90号)工作开展情况。
(五)《2013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完成的其他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为全面完成今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任务,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及时汇总2013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实填入《2013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对照《2013年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
联系人: 杨 涛 王盼
电 话: 67516846 63218909
邮 箱: zac401147@163.com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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