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报送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情况的函》(安健函〔2013〕65号)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做好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认真统计本地区市(地)、县两级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情况,并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彭文,0731-89751295、89751294(传真),25922080@qq.com。
湖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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