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

[关注]关于报送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及机构队伍建设情况的函 安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1:39 我要评论(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解和掌握各地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及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请各省级安监局于12月3日前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及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卫东,010-64463517、64463214(带传真),邮箱:liuwd@chinasafety.gov.cn。

附件: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及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汇总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