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43位工会界委员联合提案,呼吁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相信不少人仍然对去年“开胸验肺”事件记忆犹新,对当事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虽然如此极端维权的人数不多,但全国患职业病的人数绝对不少。据卫生部统计,全国每年报告新发各类职业病1.3万余例,累计报告职业病70万余例。如果加上一些不知道自己患了职业病和一些患了病没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全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是一个让人不能无动于衷的数字。
显性的职业病案例让人担忧,潜在和累积的患病人数让人担心。
但更让人着急的是,对职业病普遍存在的不重视现象。不仅一些大企业忽视职业病,占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大多不重视职业病,一些地方政府也往往对职业病不上心。
患了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没有患病的不能得到及时的防护,这样的现实,造成了今天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的现状。
相关的调查报告和研究分析得出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一些用人单位不认真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把危害后果转嫁给劳动者和社会;一些地方未依法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控制目标措施未能落实;多头管理,约束不到位;行业管理职责不明确……
这一切大致都可归结为法制的滞后和制度的不落实,因此,防范职业病也应该从此着眼。
目前正在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是十年前制定的,已经落后时代的发展。表现为有些条款已经滞后,有些规定缺乏强制执行力,而对新出现的一些现象,法律没有规定。法律不强,制度也弱,一些必须的机制如管理体制、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必须的防控制度也不健全。
因此,从创新管理体制、强化责任追究和协调机制方面立基,从强化监督和工会的参与机制入手,为防止职业病提供保障,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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