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确保今年年底前市(地)、县(区)全部完成划转工作,尤其要指导市(地)、县(区)两级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逐步试点、推广政府购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各地区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检查和技术服务。通知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在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逐步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突出执法重点,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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