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一般资料
接受手术治疗的眶爆裂性骨折患者72例72眼中,男52例,女20例,年龄19~52岁,平均31岁,致伤原因分别为车祸伤17例,拳肘击伤36例,球类伤4例,钝器伤15例。眶内侧壁骨折34例,眶下壁骨折20例,合并眶内侧壁及下壁骨折18例。
1.2 手术方法
患者均在局麻下手术,以保证术中可观察视力、眼球运动、眼位、复视矫正、眼球突度等情况。
1.2.1 切口选择
眶下壁骨折采用下睑睫毛下缘切口,内侧壁骨折采用内眦部皮肤切口,眶内侧壁合并下壁骨折采用下睑睫毛下缘切口潜行分离至内侧壁。切开眶下缘或眶内侧缘骨膜,充分分离暴露骨折裂口。
1.2.2 软组织复位
充分分离骨折后缘,将嵌顿和疝入软组织、眼外肌复位。
1.2.3 缺损修复和眶腔重建
为预防复位的软组织再次疝出,矫正扩大的眶腔容积需置入一种不吸收、不排斥的植入物。我院采用的是美国生产的Medpor材料,该材料在100 ℃下可任意塑形和剪裁,一般要大于骨折部位,可多块植入,内陷矫正应植入到赤道后,植入后眼球突出应过矫2 mm。
2 结果
72例手术患者中,术后眼球内陷矫正不足12例,复视加重4例,眶下神经损伤9例,限制性斜视6例,眼球运动障碍4例,球后出血1例,下睑下垂7例,泪囊损失1例。
3 讨论
眼眶爆裂性骨折主要发生部位在眶下壁和眶内侧壁,是因为该处的骨壁薄弱,且均与副鼻窦腔相邻。骨折所导致的并发症,在本组病例中主要是眼球内陷及复视,另外有报道可引起眶上裂综合征,视力下降或丧失,眼球移位等。手术是改善和治疗眼眶爆裂性骨折并发症的主要方法,不同手术时机,填充材料量的估计及手术技巧对眼眶爆裂性骨折手术并发症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组病例主要手术并发症为术后眼球内陷矫正不足,眶下神经损伤,上睑下垂,限制性斜视及复视加重,植入物量估计不足是导致术后眼球内陷矫正不足及下睑下垂的主要原因,从解剖结构上分析,眶下壁骨折修补充填植入物矫正眼球内陷,优于眶内侧壁,根据CT和三维重建,可来决定植入物量的多少,有报道1 cm3体积可改善眼球突出度0.8 mm,修补眶下壁骨折,植入物压迫或切断眶下神经,是眶下神经损伤的直接原因,但若植入物量过大则会导致眼球运动障碍,眼球偏位,出现复视,眼外肌嵌顿分离不彻底或者植入物压迫眼外肌都可导致限制性斜视及复视,早期手术,10~14天较为合适,组织水肿或球后血肿已基本消失,组织嵌顿发生明显粘连尚未形成,手术易于分离组织及其复位,且眼外肌尚未因长期嵌顿而肌肉麻痹不能恢复,对晚期手术病例的患者,虽可明显改善眼球内陷,而对复视患者,即使手术解除嵌顿,但由于眼外肌的纤维瘢痕化和眼外肌鞘膜和节制韧带损伤的影响,效果常不理想。
由此所见,笔者认为早期手术是减少眼眶爆裂性骨折手术并发症、恢复视功能的最佳时机,填充材料量的估计及手术技巧对眼眶爆裂性骨折手术并发症有着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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