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7800-87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是在生产环境中,短时间接触高浓度氨气所致的、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常伴有眼和皮肤灼伤,严重者可伴有成人型呼吸窘迫综合征和/或其他并发症。
1 诊断原则
根据吸入高浓度氨气的职业史,以症状、体征为主要诊断指标,胸部X线征象及血气分析等为主要参考指标,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排除其它疾病,方可诊断。
2 诊断及分级标准
2.1 氨气刺激反应
仅有一过性的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肺部无明显阳性体征。
2.2 轻度中毒
根据以下指标,综合判断,可诊断为轻度中毒。症状: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并可伴有轻度头晕、头痛、乏力等;
体征:眼结膜、咽部充血、水肿,肺部有干性罗音;
胸部X线征象:肺纹理增强或伴边缘模糊,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血气分析:在呼吸空气时,动脉血氧分压可低于预计值10~20mmHg。
2.3 中度中毒
根据以下指标,综合判断,可诊断为中度中毒。症状:声音嘶哑,剧烈咳嗽,
有时伴血丝痰, 胸闷、呼吸困难,并常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及乏力等;
体征:呼吸频速,轻度紫绀、肺部有干、湿罗音;
胸部X线征象:-肺纹理增强,边缘模糊或呈网状阴影;或肺野透亮度降低;
或有边缘模糊的散在性或斑片状阴影;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的表现。
血气分析:在吸低浓度氧(小于50%氧)时,能维持动脉血氧分压大于60mmHg。
2.4 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2.4.1 根据下列指标综合判断
症状: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气急、胸闷、心悸等,并常有烦躁、恶心、呕吐或昏迷等;
体征:呼吸窘迫,明显紫绀,双肺满布干湿罗音;
胸部X线征象:两肺野有密度较淡边缘模糊的斑片状、云絮状阴影,可相互融合成大片状或呈蝶状阴影;符合严重的肺炎或肺泡性肺水肿;
血气分析:在吸高浓度氧(大于50%氧)情况下, 动脉血氧分压仍低于60mmHg。
2.4.2 呼吸系统损害程度符合中度中毒,而伴有严重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所致窒息;或较重的气胸或纵膈气肿;或较明显的心、肝或肾等脏器的损害。
3 治疗原则
3.1 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彻底冲洗污染的眼或皮肤,做好现场抡救。
3.2 防治中毒性肺水肿:卧床休息,保持安静,根据病情,及早、足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其他与内科治疗原则相同。
3.3 由于氨腐蚀性强,呼吸道粘膜受损较重,病情易反复,在病程中应严密观察,注意窒息或气胸发生 ,加强预防继发感染的各种措施,对重危病员,应尽可能进行血气监护。
3.4 眼、皮肤灼伤治疗,应请专科医师协同处理。
4 劳动能力鉴定
4.1 轻度中毒
治愈后可回原岗位工作。
4.2 中、重度中毒
如有明显呼吸系统症状、体征恢复不全,应调离刺激性气体作业。眼与皮肤灼伤恢复不佳者应与有关专科研究确定。
5 健康检查的要求
5.1 凡从事氨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就业前体检,根据接触情况每1~2年进行体检一次。
5.2 体检时,根据具体情况做内科、五官科、胸部 X线检查;有条件可做肺功能检查和血气分析。
6 职业禁忌证
a. 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
b. 明显的肝脏或肾脏疾病;
c. 明显的心血管疾病。
附录B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参考件)
B1 本标准的使用范围
适用于液氨、氨水或含氨物质释放出的氨气所致的急性氨中毒。
B2 本病诊断要点
本病应以吸入高浓度氨的职业接触史、呼吸系统症状、体征为主要诊断依据,胸部X线征象及血气分析作为参考指标。由于氨中毒以气管、支气管等损害较严重且病程中易反复,临床症状、体征和胸部X线征象常可不一致,故诊断、分级必须综合分析、全面考虑,并且和因吸入少量氨气诱发既往呼吸系统疾病急性发作相鉴别。
B3 临床上密切观察呼吸情况、紫绀程度、心率, 对判断病情、指导治疗,
颇有意义,应认真执行。
B4 血气分析对诊断有参考意义,特别对重度中毒患者的监护、判断病情及制定治疗方案, 均有实际意义,故尽可能列为观察指标,并结累更多数据,
为深入研究本病的诊断以及防、治提供资料。
B5 氨腐蚀性强,可使组织蛋白变性,脂肪组织皂化 ,造成溶解性坏死,致使病变向深部发展, 故必须立即彻底冲洗污染的眼及皮肤,并给以必要的抢救措施,为进一步治疗打下基础。
B6 纠正低氧血症是治疗的关键,在病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合理的给氧方法及合适的氧流量,以期取得最好的疗效;如给氧方法不合适或氧流量过高, 有时弊多利少,应引起注意。
B7 预防感染要采取综合措施,如病室中的消毒隔离,减少陪护,加强护理,合理使用抗生素等。
B8 治愈标准
经治疗后,诊断、分级标准中主要指标恢复正常,即为基本治愈;中、重度患者应定期随访,劳动能力鉴定可按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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