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时期眼部外伤比较常见,不同年龄其致伤因素也不相同。
新生儿时期,多由于高位产钳、病理分娩或助产者操作不当而引起。
婴幼儿时期,常见原因是患儿自己的手指甲、玩具棱角或走路不稳跌倒碰伤所致。
学龄前儿童(3-7岁),多由于模仿大人做事,被刀、剪、锥等锐器损伤,或玩耍动物被抓伤、啄伤、螫伤等。
学龄儿童(7岁以后),户外活动增多,故受机会也随之增加,加上由于年小缺乏生活常识,在游戏中误伤自己或同学眼睛的事也屡见不鲜,如飞刀、放鞭炮、敲砸雷管、热水烫伤、化学灼伤以及辐射伤等均能见到。
由于眼组织结构精细,生理功能复杂,并具有其它器官所没有的透明,如角膜、晶状体、玻璃体无血管特性,对外伤反应、疗效和最后结局也不同于身体其它组织。例如,视网膜损伤后的修复愈合,不一定意味着功能的恢复;角膜和晶体遭受破坏变为混浊后,不能再使之恢复透明;手术去除混浊的晶体后,即使伤眼尚有残存视觉功能,也必须通过镜片矫正才能发挥作用,而视像不等的存在,往往使双眼单视的功能难以实现,等等。可见眼组织损伤后的修复和结瘢,从病理的角度来说可能表示病变的结束,但从视觉功能观点来看,则可能是进一步恶化的开始,也就是说受伤眼当时的病情并不能代表最终的预后,在发生交感性眼炎后,更使对侧眼处于失明的威胁之中。此外,眼球及其附属器有着密切关系,附属器受到严重外伤时,仍可能由于失去附属器的保护而危及正常视觉功能,甚至导致眼球破坏。以上所述突出说明了预防眼外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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