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0号,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通知》精神,对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快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部门配套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发布、实施工作。并请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2011年10月19日前,将各地、各部门“十二五”规划发布情况书面反馈省安委办;如还未发布的,请于发布之后的一周内及时反馈省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国务院安委办。联系人:冯嘉茗、邓泰华,电话:020-83183394、83133476,传真:020-83133394。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0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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