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
为做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讲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3〕10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及准备工作
请配合省宣讲团制定本地区宣讲活动方案,明确分工,抓好落实,确保宣讲活动有序、顺利开展。各省宣讲团前往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的宣讲时间具体见附件,如有调整将及时与各地联系。
二、宣讲团联络人
第一组:甘建辉,联系方式:83135458、13682232736。
第二组:李 淮,联系方式:83135456、15989203672。
第三组:杨浩鹏,联系方式:83818973、13825017520。
三、其他事项
本次宣讲由宣讲团统一讲义、课件,并向各地派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读本。
附件:宣讲时间安排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宣讲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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