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汛期矿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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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5 22:41 我要评论( )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监明电〔2013〕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矿山企业: 5月份以来,我省遭受了今年入汛后最强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监明电〔2013〕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矿山企业:

5月份以来,我省遭受了今年入汛后最强降雨影响,降雨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部分河流出现洪峰并超过警戒水位,梅州、珠海、中山、揭阳、惠州、汕尾等地因特大暴雨发生严重洪灾。汪洋副总理、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和邓海光副省长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工作。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防汛抗灾工作,省政府5月18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具体措施。省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要求各地重点防范、坚决遏制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近期,省局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时发现,部分地区、部门、企业对矿山防汛度汛工作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防汛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应急抢险准备不充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还存在死角,矿山防汛度汛形势还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局党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矿山汛期安全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矿山安全生产防汛度汛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落实责任,要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强防范。

二、紧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按照《关于切实加强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3〕7号)和全省矿山防汛度汛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指导、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矿山企业要建立汛期检查巡查制度,重点检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对矿区汇水和渗漏、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变化情况加强监控,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杜绝淹井(矿)事故发生;露天矿山应加强边坡、排土场的巡查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尽量降低尾矿库库内水位,打开尾矿库排水井(斜槽)挡板,确保排洪系统畅通,防止溃坝漫坝和垮塌等事故发生。强降雨期间,必须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和一切活动,停止尾矿库排尾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各地、各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汛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质,加强汛期矿山值班值守,确保部门之间、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之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各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应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从业人员和影响范围内的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贯彻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矿山企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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