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简报第1期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01 我要评论( )

2009年11月25日,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开展第二阶段工作。会议结束后,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冯寿宗立即向局主要领导陈建辉同志汇报了会议精神,陈建辉同志强调:

 

2009年11月25日,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开展第二阶段工作。会议结束后,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冯寿宗立即向局主要领导陈建辉同志汇报了会议精神,陈建辉同志强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从源头上防范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这一工作。冯寿宗副局长于当天下午组织召开会议,传达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朱明国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陈建辉局长指示要求,结合实际,部署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省安全监管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导。并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会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报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立即制定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工作开展。在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立即着手制定第二阶段工作方案,重点把握几个要求:一是明确工作的目标,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开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力促通过排查遏制较大以上建筑施工事故,减少一般建筑施工事故。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结合工作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做好职责分工,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确保事事有人落实,有人跟踪。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全省通报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与汇报制度。一是编印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相关单位及联络员通讯录,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二是建立有关单位领导沟通协调制度,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召开会议,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三是建立相关部门联络员沟通制度,每个星期由各联络员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四是编印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的情况,加强工作交流,推广好的做法,提高工作水平。五是每月25日前根据各单位联络员汇报的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省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四、立即在安全监管系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针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督促、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切实发挥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工作中的牵头作用。

五、召开各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会议。在11月30日召开全省各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会议,传达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学习朱明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会议的部署,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治理第二阶段的工作,切实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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