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省安全监管局拟定了《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省安全监管局: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1108室(邮编510060),并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方式,请传真至:020-8313594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gdsawb@163.com
附件: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征求意见稿,
请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文公告”
栏目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gdsafety.gov.cn/)。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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