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91号)等要求,我局起草了《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另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征求汇总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矿山企业意见一并反馈。
此函。
附件: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2日
(联系人:林振琦,联系电话:020-83133341,传真:020-83133414)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