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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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2 我要评论( )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办明电〔2015〕1号)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办明电〔2015〕1号)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新增)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并举办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厅函〔2015〕167号,请自行登陆总局网站下载查阅)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于7月16日至17日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交流重点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经验,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非煤矿山严防十类事故、“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和“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培训工作等。

二、培训时间

时间:7月16日至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分会场(三楼视频会议室)

省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执法监察分局、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省安全生产协会有关负责人员,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含下属有关矿业公司)、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全体人员,相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
  (二)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分会场

各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分管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负责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的全体人员,辖区内矿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名单由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另请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局长及省非煤矿山攻坚克难重点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领导参加7月16日上午的会议。

未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机构有关人员及其他矿山企业有关人员,到市安全监管局或就近在已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培训,具体地点由有关市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视频培训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参加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做好考勤工作,确保会场人员满额。对不能参加培训的,要采取适当方式补课。请各市级安全监管局协调通知省非煤矿山攻坚克难重点县县领导按要求参加会议,并于7月14日前将本地区拟参加、7月21日前将实际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二)请已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前与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每天上午8:30、下午14:00前做好开机调试及准备工作(技术调试联系人及电话:陈国辉,020-83135446,13926238823)。

(三)请省分会场各参会单位于7月14日12时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附件:1.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
  2.会议代表回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联系人:曹德爱,电话:020-83135371;传真020-831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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