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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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2 我要评论( )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粤财监〔2015〕52号)及《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27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粤财监〔2015〕52号)及《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27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和资金年限

(一)自查的对象:2013年至2014年度省级安全生产

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5至6)。

  (二)资金年限:2013年至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自查内容

本次主要自查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建立项目档案情况(包括立项申报、签订合同、组织实施与管理,验收与绩效评价等全流程各环节的资料);

  (二)是否按规定将专项资金投向于计划确定的项目,并在核定的投资规模内组织实施;

  (三)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给予项目需要配套的资金;

  (四)是否出现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及存在损失浪费和违法违纪问题;

  (五)项目主管部门(协助管理方)是否尽到协调、督查责任;

(六)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

(七)已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情况;

(八)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政策情况;

  (十)是否完成2013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自查报表及报告的填报

  (一)填报自查报表。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省直单位负责实施本地区、本单位(系统)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见附表2)、《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发现违规问题明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3)、《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发现违规问题汇总表》(见附表4),并要实地抽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项目承担单位。

  (二)撰写自查报告

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省直单位根据实地检查和调查情况,撰写本地区、本单位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实、完整上报本地区、本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部分:一是介绍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二是说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三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四是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省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按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必须深入现场,依照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对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具体情况,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逐项检查,全面摸清本地区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并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2015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已在今年4月下达,2014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因首次推行因素法分配改革,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各地方、各单位要加快这两个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对2013年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确保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二)细化自评,及时完成各项表格填报工作。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省直单位要对照自查内容和相关表格进行自评,并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报完善,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相关表格连同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联系人:朱海珊,王秀文,联系电话:020-83135378、83135927,邮箱:gdsaqbzh@163.com)。

  (三)严格监督,适时开展重点抽查。省安全监管局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材料情况,于7月至8月组织实地抽查。对于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地市和单位,将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在抽查中发现有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等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或其他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的抽查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调查表;

   2.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

  3.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发现问题明细项目

 汇总表;

  4.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查发现违规问题汇总表;

  5.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的通知(粤安监〔2013〕191号);

  6.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的通知(粤安监〔2014〕153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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