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视频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33 我要评论( )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办明电〔2014〕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非煤矿山重点县(市、区)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并举办安全监管人员视频培训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办明电〔2014〕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非煤矿山重点县(市、区)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并举办安全监管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厅函〔2014〕216号,请自行登陆总局网站下载查阅)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于8月14日至15日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时间:8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分会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

省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执法监察分局、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省安全生产协会有关负责人员,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含下属有关矿业公司)、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全体人员,相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届时参加8月14日上午的会议。

(二)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分会场

各市、县、镇级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负责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的全体人员,辖区内矿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名单由各市级安全监管局确定)。请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8月14日上午的会议。

未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机构有关人员及其他矿山企业有关人员,到市安全监管局或就近在已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培训,具体地点由各市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已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前与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每天上午8:00、下午14:00前做好开机调试及准备工作(技术调试联系人及电话:陈国辉,020-83135446,13926238823)。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并于8月12日前将本地区拟参加、8月18日前将实际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见附表1)报省安全监管监管一处。

(三)请省分会场各参会单位于8月12日12时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附件:1.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
 2.会议代表回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