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暨注册安全工程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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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4 我要评论( )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暨注册安全工程师视频会议的通知 (粤安办明电〔2014〕35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暨注册安全工程师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暨注册安全工程师视频会议的通知 (粤安办明电〔2014〕35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暨注册安全工程师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暨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厅函〔2014〕211号,请自行登陆总局网站下载查阅)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于8月7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暨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视频会议。会后,套开全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改革创新,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分会场: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省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同志,办公室、人事处、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有关考试点等单位的有关同志,政策法规处全体人员。

(二)各地市分会场: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与保障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分管安全培训工作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处)室全体人员以及省级以下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机构、有关考试点、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等;所辖区未开通视频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分管安全培训工作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股(科)室全体人员等。

 (三)各县(区)分会场:已开通视频的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参会人员:已开通视频的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安全培训工作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股(科)室全体人员等。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县(区、市)安全监管局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组织做好各分会场布置工作。

(二)请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请各地市、县(区)分会场于8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开机调试,8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做好开机准备。技术调试联系人及电话:陈国辉,020-83135446,13926238823。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3日

 (联系人:黄小林,电话:020-8313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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