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讲座培训教材提纲和执法检查表企业自查自改表的通知》(管四函〔2013〕2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结合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安〔2013〕14号)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涉氨制冷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确保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地、各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含电子版)请于2013年12月5日前汇总报省安全监管局。
附件:(附件2、3、4、5请自行到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网页中下载)
1.关于印发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讲座
培训教材提纲和执法检查表企业自查自改表的通知
2.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讲座
3.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培训教材提纲
4.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
5.涉氨制冷企业自查自改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0日
(联系人:曲全杰,电话及传真:020-83133417,邮箱:1388828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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