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召开进一步加强液氨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紧急通知(粤安办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36 我要评论( )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安委办,深圳市经贸信委,省安全监管局、质监局,省属驻穗有关企业: 为认真吸取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液氨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液氨的安全监管,省安委办决定于2013年9月3日上午10:00召开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安委办,深圳市经贸信委,省安全监管局、质监局,省属驻穗有关企业:

  为认真吸取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液氨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液氨的安全监管,省安委办决定于2013年9月3日上午10:00召开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吸取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液氨泄漏事故教训,部署加强液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届时,省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和省质监局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有关处(室、中心)负责人,省质监局分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省属有关企业负责人。

  (二)分会场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副局长、分管拥有冷库的食品、饮料行业领域副局长和有关科(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市质监局分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副局长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本地区液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

  视频会议开到县(区级)。已开通视频的县(区),由各级以上市安委办通知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县分会场参加会议;未开通视频的县(区),请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到地级以上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安委办通知本地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参加会议。

  (二)请各市、县分会场按规定于9月2日下午3:30开机调试视频信号,确保信号畅通。(联系人:李福启,电话:020-83135476,15915866726)。

  (三)请各地市(含顺德区)于9月2日下午5:30前将本地参加会议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等信息传真报省安委办(联系人:刘伟,电话:83135919,传真:83135920)。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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