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和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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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6 我要评论( )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和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粤安办函〔2013〕133号)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和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工作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和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粤安办函〔2013〕133号)

转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和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工作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3〕8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电视中心《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工作者”评选的通知》(电视中心函〔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做好通知的转发工作,并组织各有关企业宣传部门、新闻中心和广播电视站围绕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的主题和作品内容要求做好参展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组织作品征集,以最好的作品参加优秀电视作品比赛,争取获得好成绩。与此同时,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展映活动积极开展寻找安全生产一线企业“最美职业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更好地宣传先进的安全生产经验、弘扬优秀的安全生产文化,以先进的人物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传递安全生产正能量。请参展以本单位名义按存储格式要求直接将作品按时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中煤信息大厦804安全生产电视中心张鸣收,邮编:100029。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张建伟、联系电话:020-83135498。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全生产电视作品展映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3〕87号)

  2.开展寻找“最美职业工作者”评选的通知(电视

中心函〔2013〕9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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