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36 我要评论( )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各地要把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纳入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项重要的专项检查内容来组织实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的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以及油气装卸码头开展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推动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问题,堵塞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将于近期组织省发改、经信、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国资、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对开展好这次安全专项检查督查进行动员,明确分工及讨论省督查方案。市、县(区)安委会也要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督查方案,特别是县(区)要及时转发文件,并组织辖区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集中开会,动员做好自查自纠。

二、落实责任,全面自查

各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方案,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隐患问题的自查自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所有部门、车间、岗位“全覆盖”。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执行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各类隐患问题及时彻底整治。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要按《通知》要求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三、条块结合,开展督查

(一)市、县各级安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照《通知》的有关要求,逐级开展督查。市、县督查相关企业都要做到100%全覆盖。同时,要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突击抽查力度,保证督查效果,防止走过场。各地督查情况于9月15日前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级发改、经信、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国资、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自行组织督查组,分别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开展重点督查。部门重点督查原则上于8月底前完成,督查情况逐级上报汇总,由省相关部门于9月15日前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于8月下旬组织省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开展联合督查。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增强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不力的也要坚决予以曝光,确保检查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