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吸取近期两起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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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6 我要评论( )

关于吸取近期两起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5月6日5时10分,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社区龙泉小区9巷8号一栋3层民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事

关于吸取近期两起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5月6日5时10分,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社区龙泉小区9巷8号一栋3层民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

5月24日5时26分,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与季华路交界的永新汽车美容护理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96平方米,事故导致9人死亡。

事故暴露出我省部分地区消防安全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有死角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刘志庚副省长要求抓紧查明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严防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贯彻落实好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将事故通报全省,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吸取教训,高度重视火灾预防工作。今年1-4月份我省发生火灾事故3531起,死亡64人,受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8367.3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218起,死亡14人,受伤16人,同比分别上升19.8%、16.7%、14.3%,尤其在进入5月后,先后发生东莞“5.6”、佛山“5.24”较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全省消防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警钟长鸣,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完善“防火墙”工程和“网格化”管理,认真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切实解决好本地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保障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推进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省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重点对“三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狠抓监督整改,该查封必须查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实行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和挂牌督办制度。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发挥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确保不留死角,切实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消防安全“五进”活动为载体,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和火灾典型案例、消防常识技能以及逃生方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尤其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多合一”等场所居住、租住人员进行消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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