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粤和省管企业:
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附后)的部署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省安委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广东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实际,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取得实效。
联系人:李洁、张建伟,联系电话:020-83135911、83135498。
附件:1.广东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
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
法〔2013〕37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