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3〕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好我省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定于2013年4月28日上午召开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动员部署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传达《通知》和我省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的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各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11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全省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派人准时参加本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安排好其他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苏旺胜,020-83135735。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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