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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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7 我要评论( )

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人事〔201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广东省贯彻落实

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人事〔201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广东省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实施意见》(粤安〔2013〕8号)、《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统筹安排2013年省直单位有关培训班次的通知>》(粤组通〔2013〕7号)精神,全面推进全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加强监管,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2013年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以下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班次、对象、内容及报到时间(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91号,行车路线图见附件4)。报到地点在培训一号楼大堂。总台联系电话:020-83969100-1000。如有变动,以各培训班次开班前通知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认真做好相应班次的学员选派工作,按各期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并在附件1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参训学员名单传真至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余光霞、林振中、曾巧淑,联系电话:020-83135703,83135704,传真:83135708)。

(二)请学员报到时携带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以备登记盖章确认。

(三)参训人员培训费用从省局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专项资金中支付(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费用由相关市、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申报)。

(四)由于培训地点在广州市区,交通方便,故不统一安排车辆接送,请参训学员按照交通路线自行抵达培训地点。

(五)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以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举办为主,省局给予支持配合。

 

附件:1.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和监管监察业务

  培训班计划安排表

2. 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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