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38 我要评论( )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央属驻穗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央属驻穗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19号,自行登陆总局网站查阅)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3月20日(星期三)15时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总结2012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为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省安全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负责人,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

(二)地市级分会场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处)室全体人员,所辖未开通视频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股(科)室主要负责人,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

(三)县级分会场(已开通视频的)

  已开通视频的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股(科)室全体人员,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

二、其它事项

(一)请已开通视频的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与省安全监管局联系,做好开机调试(联系人及电话:叶穗鹰,020-83135446)。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于3月14日前将本地区会议代表回执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联系人:陈柱,电话:020-83133474,传真:83135920)。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3年3月11日

 

 

 

附件:

会议代表回执

 

地区: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