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召开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举办监管人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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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8 我要评论( )

关于召开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举办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2013〕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

关于召开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举办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2013〕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增强监管人员业务专业知识,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和效能,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工作部署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3月下旬召开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举办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及培训内容

  总结分析去年以来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年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讲解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工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基础知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等。

  二、参加人员

(一)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有关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业务负责人员。

(二)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负责人、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部门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总结去年以来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2013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于2013年3月8日前将书面材料(电子版)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二组)(联系人:邓泰华,电话:020-83133476,邮箱:aqjgec2@163.com)。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的名额数量做好参加会议及培训人员选派工作,以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为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3月8日前传真至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余光霞、林振中、曾巧淑,联系电话:020—83135703,83135704,传真:83135708)。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携带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以备登记盖章确认。

(四)会议及培训费用列入省安全监管局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专项资金安排。

 

  附件:1. 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监管人员

  业务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报名回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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