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推荐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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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9 我要评论( )

关于推荐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中央驻粤、省管企业: 2012年,全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关于推荐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中央驻粤、省管企业:

2012年,全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扎实推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力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经研究,拟对2012年度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在各地级以上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省属相关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及上述单位在粤的下属企业中评选。

  (二)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在各地级以上市所辖行政区域内企业、相关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及上述单位在粤的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中评选。

(三)表彰名额具体分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40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8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要求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

3.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主任;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2010年以来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从未发生过死亡事故。

(二)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要求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依法管理,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

4.严于律己,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或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工作要面向安全管理工作一线,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层层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推荐辖区内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相关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及上述单位在粤的下属企业推荐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

推荐为安全生产先进的企业和个人,需征求企业所在地工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

对推荐出来的拟表彰对象,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二)突出工作业绩,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推荐评选要以工作投入、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要考虑一贯表现。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企业、企业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厅级(含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控制在表彰先进个人名额的20%以内。

(三)严肃推荐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表彰方式

对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的企业授予“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授予“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

五、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为确保这次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安全监管局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由省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审定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协调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请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3年1月23日前将推荐的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见附件2、附件3)的推荐材料一式3份盖章后用特快专递(可先传真)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马滨滨、黄鲲

联系电话:020-83135925、83135924

传真:020-83135940、83135924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

附件:1.2012年度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

名额分配

 2.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审批表

 3.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审批表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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