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粤安监〔2013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39 我要评论( )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通信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近期,从不同渠道反映,我省部分地区出现违法分子通过网络销售、邮寄快递运输烟花爆竹等新动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通信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近期,从不同渠道反映,我省部分地区出现违法分子通过网络销售、邮寄快递运输烟花爆竹等新动向、新苗头,存在极大的事故隐患。岁末年初,正值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动员会会议精神,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但是,仍然有违法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导致事故时有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保持高度的警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情绪,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已颁发许可证的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巡查力度,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流向信息化管理措施落实,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通过网络销售、邮寄快递烟花爆竹。督促批发经营企业切实落实仓库货物管理等各项制度措施,严格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生产厂家签订书面供货协议,并严格按照签订的配送协议为零售单位供货,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流向登记记录要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与登记事项有关情况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销售礼花弹等禁止个人燃放产品的打击力度,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查审批制度,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开具许可证件,切实加强审批管理;要结合春运交通安全整治部署,进一步强化路面监控,严格落实运输通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装载、运输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有关客运站场、码头、货场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审核和行业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四、严格邮寄快递企业管理。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有关安全制度,认真落实《邮政法》有关禁止寄递物品的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防烟花爆竹等各类危险物品流入我省寄递渠道,发现用户交寄烟花爆竹或者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要认真摸排寄递企业基础情况,并与寄递企业签订治安责任书,加强寄递行业治安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可疑货物进行开箱检查。要发挥破案打击职能优势,强化案件深挖意识,对收寄人员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明知为禁寄物品依然收寄、传递的,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寄递渠道贩运禁寄物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惩处。

五、严格网络购物平台监管。工商部门要督促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建立商品和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落实实名登记制,工商部门和平台经营者发现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广东省内注册备案的互联网站的管理,对经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认定存在非法网络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或者已被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经营而拒不停止非法网络销售行为的,应立即依法关闭网站。

  六、落实责任、强化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加强协调配合,互相通报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要迅速组织力量和采取有效手段,立即排查辖区内可能存在的网络销售烟花爆竹非法人员、网站、运输车辆、储存设施,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发现涉嫌犯罪,公安部门要及时做好立案侦查工作。对各类案件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彻底斩断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供应链条,做到违法犯罪人员未受处理不放过、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未收缴销毁不放过、违规网络销售平台未整改关闭不放过、非法储存设施未清理查封不放过、违规邮寄快递企业未受处罚不放过、违规供货单位未查处不放过。

七、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广播、公告、标语、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增强舆论攻势,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通过网络非法销售、邮寄快递烟花爆竹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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