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珠海、佛山、江门、肇庆市卫生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为了总结今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广东省2012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的情况,积极谋划好明年的工作,请各地承担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安监(卫生)部门将2012年监管工作情况(包括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意见建议)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承接及机构与人员配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12月2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承接及机构与人员配置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2年11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志雄,020-83135490,传真:020-83135489,邮箱:gdzya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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