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有关省属、中央驻粤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11月27日15:00时举办2012年第五次视频专题讲座,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魏利军解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相关课件可从总局网站下载),请各单位组织人员按时收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看地点
1.省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地址: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3楼2号会议室)。
2.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1.省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省安全监管局有关处室人员,中石化广州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省广业资产经营公司、省广弘资产经营公司、省广晟资产经营公司、省物资集团公司、省商业集团公司等注册地在广州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中央驻粤和省管企业安全负责人。
2.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单位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安全监管人员,有关化工企业安全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市按照视频会议有关要求,于11月27日上午10时开机调试。视频会议技术保障联系人:叶穗鹰,电话:020-83135446,移动电话:13048009890)。
2.请各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于11月28日12时前,将《2012年第五次视频专题讲座参训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反馈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陈正亮,电话:020-83135492,13922132458,传真:020-83135476)。
附件:2012年第五次视频专题讲座参训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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