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互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2〕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互检工作组(海南省安全监管局代表)将于11月19日—23日到我省检查指导工作,并拟安排对你市进行抽查(具体行程另行通知)。请你们按照《通知》关于互检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安排抽检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
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互
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2〕145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14日
(省安全监管局二处二组联系人:陈垂科,电话:020-8313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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