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报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函(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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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44 我要评论( )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全面掌握我省今年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全面掌握我省今年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尽早谋划2013年重点工作,请按照如下要求,做好冶金等工贸行业2012年度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2013年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报送工作。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在督促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安监管二〔2012〕37号)、《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2〕97号)精神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二组。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总结2012年以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提出2013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二组(联系人:王秀文;电话:020-83135927;传真:020-83135382;邮箱:aqjgec2@163.com)。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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