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报送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基本情况的函》(规划函〔2012〕39号,见附件,简称《通知》)要求,各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和检测检验机构要认真填报有关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和检测检验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填报。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填写《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表》,乙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填写《乙级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
二、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和检测检验机构于11月18日前,将填好的书面表格及本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寄到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aqpj@126.com。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报送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检
测检验机构基本情况的函》(规划函〔2012〕39号,
此文件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网站下载)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联系人:邓泰华,电话:020—83133476,传真:020—8313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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