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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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44 我要评论( )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2〕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2〕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176号)的要求,定于10月19日14时30分组织各级监管系统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频会议并随后由省局领导对我省贯彻总局视频会议精神提出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地级以上市级分会场。

各地级以上市及所辖县级(未开通视频的)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处)室监管人员,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县级分会场(已开通视频的)。

各县级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专店)负责人。

二、其它事项

(一)请已开通视频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与省局联系开机调试(联系人及电话:叶穗鹰,020—83135446),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于10月17日12时前,将本地区《参会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传真至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联系人:贺磊,电话:020—83135928,传真:020—83135920)

 

  附件:参会人员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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