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煤气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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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45 我要评论( )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煤气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2〕35号)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冶金等 工贸行业企业煤气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煤气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2〕35号)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冶金等

工贸行业企业煤气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企业中涉及煤气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防范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10月中旬在我省举办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煤气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煤气安全基础知识,煤气生产、作业安全技术,常用煤气个体防护、救护设备的使用方法,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预防控制,煤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法,煤气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参加人员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煤气企业中的安全管理人员、煤气防护站站长、煤气现场监测人员和煤气区域生产管理人员。各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中负责煤气专业的有关人员。

 三、时间、地点

 (一) 时间:10月10日下午报到,11日至12日培训。

 (二)地点:广州健力百合酒店(广州天河区林和西路169号,即火车东站出口右拐约80米处,联系电话:020-87021888)。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企业中涉及生产、储存、使用煤气企业必须参加培训,请各地尽快通知相关企业确定参加培训人员,于9月29日前统一汇总后将培训报名人员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省安全监管局。

2、本次培训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主办,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承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办。培训资料费每人600元,食宿费自理。

广州健力百合酒店联系人:孙银燕

电话:13926419331,020-87021276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陈垂科

电话:13600009793,电话(传真)020-83135382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举办煤气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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