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精神,省安全监管局起草了《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两个配套指南(《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指南》、《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实施指南》),现向你们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我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讨论研究,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并于8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含电子文本)反馈我局。
上述文件电子文本请在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公文公告”栏中下载。联系人:陈正亮,联系电话:020-83135492,传真: 020-83160888,电子邮箱:gd_emc@126.com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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