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的通知》(安委办〔2012〕35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请你们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的重点对象,结合当地实际,详细填写《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表》(附件2),请于2012年8月21日前将附件2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振琦,联系电话:020-83133341,传真:020-83133414。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
关闭计划的通知》
2、《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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