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粤北片区)工作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46 我要评论( )

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粤北片区)工作会议的通知(粤安监办明电〔2012〕13号) 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粤北片区)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

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粤北片区)工作会议的通知(粤安监办明电〔2012〕13号)

 

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粤北片区)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总结前一阶段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部署实施省政府令(第169号)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按照省编办《关于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2〕724号)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推进市县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衔接;定于2012年8月16日至17日在清远市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粤北片区)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会议报到:2012年8月16日下午。

2.会议地点:清远市英德海螺国际大酒店,地址:广东英德市浈阳东路1号,酒店总机:(0763)2788168、2788188。

二、参加会议人员

清远、肇庆、韶关、广州、珠海、佛山市及所属各有关县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业务科(股、室)负责同志。

三、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省政府169号令精神;

2.总结前一阶段贯彻落实《〈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2〕37号)、《关于明确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2〕51号)情况,特别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颁发管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下放工作情况;

3.研究部署实施省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明确任务分工,做好衔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取消、下放等审批制度改革措施。

四、其他事项

1.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地级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及时通知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并汇总各县区与会名单,于8月13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汉财,020-83138288,13609790838,传真:020-83133414)。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