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府办电〔2012〕21号),省安全监管局于今年4月25日印发了《关于贯彻粤府办电〔2012〕21号文迅速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安监明电〔2012〕20号),积极部署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7月25日省政府召开的第三季度全省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决定,将于8月份组织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第二阶段的督查。请你们认真总结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填写《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附表),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3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巫育林,电话/传真:020-83135472)。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2年7月27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