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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晗副局长赴惠州市指导惠州兴达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28”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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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47 我要评论( )

黄晗副局长赴惠州市指导惠州兴达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28”苯乙烯储罐火灾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黄晗副局长认真查看事故现场 2012年5月28日13:10时,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的惠州兴达石化工业有限公司(一家以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生产可发性珠体的民营企业,共有3

黄晗副局长赴惠州市指导惠州兴达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28”苯乙烯储罐火灾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黄晗副局长认真查看事故现场 

2012年5月28日13:10时,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的惠州兴达石化工业有限公司(一家以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生产可发性珠体的民营企业,共有3个容积3000立方米的苯乙烯储罐)其中存储有900立方米苯乙烯的A储罐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惠州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以及石化区各专职消防队火速赶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施救,截止18:29时,明火已扑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环境污染,现当地群众生活秩序稳定。

黄晗副局长听取惠州市政府关于事故救援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汇报 

接到事故报告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受杨富局长的委托,黄晗副局长迅速带领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传达了刘志庚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察看事故现场,听取惠州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后,指出在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2011年中海炼化公司“7.11”火灾事故后,时隔不足一年又发生的一起区域内石化企业的火灾事故,影响极坏,教训深刻。并对下一步的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的组织领导,立即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做好事故各项善后工作。二是科学施救,切实落实现场警戒措施,加强对现场的动态监控和检测,妥善处置储罐中的残留物质,严防次生事故发生。三是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全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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